门面及其它资产竞租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9-29  来源:公示公告  点击:74

分享:

 本着“公开  、公平  、公正”的原则 ,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:隆发集团)将其门面资产对外公开租赁 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一   、竞租门面地点 :详见招租标的信息表。

 二、竞租方式 :采取对外公开竞租 ,以最高价为承租者 。

 三 、租赁期限及单价:租期三年 ,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租赁该房屋,在同等条件下可以续租   ,此后合同则一年一签  。

 四 、保证金缴纳    :竞租交纳保证金3000元/标的 。

 缴纳保证金交款方式 :银行转账   收款单位 :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 

 开户行     :工行隆昌县支行     银行账号:2307491109100009980

   支付用途 :注明隆发集团门面竟租保证金 。

 五、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:

 1 、中标公示期(5个工作日)后3个工作日内到隆发集团签订租赁合同 。

 2、签订合同时,承租人应缴纳中标价的一年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(6个月租金金额)后 ,再使用门面,租赁保证金存续期间不计利息。从第二年起 ,租金按一年或半年缴纳(先缴纳后使用)  ,其他履约内容以出租方《房屋租赁合同书》约定为准  。

 3、未中标者1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(不计利息)    。

 六    、报名时间   :2024年9月30日—2024年10月18日15:00前(工作日) ,凭身份证及保证金凭条(原租户需提供原门面合同复印件)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报名      。

 七、注意事项   :

 1 、所租赁的资产可合伙经营 ,严禁转租、转让(签约方是出租方唯一认可的承租人)。

 2  、资产按现状出租  ,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查  ,如有疑问请予咨询,竞租成功后  ,承租人不得再次提出异议。

 3 、竞得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该建筑主体结构。(具体解释权归隆发集团)

 4、竞得使用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合法经营,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。

 5、竞得使用者不履行合约的视为违约  ,不予退还保证金 。

 八   、竞租说明         :

 1 、本次以月租金起价(评估价)为竞租起拍价 ,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元/月  ,竞价人举起号牌表示加价50元/月  ,也可以竞价人举起号牌按50元/月的整数倍加价   。

 2、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同时举牌 ,主持人有权确认谁先举牌报价。

 3  、当出现动态最高价时 ,主持人会给其他竞价人三次加价的机会    ,通常会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述  ,“几号牌第一次 、第二次、最后一次(或第三次)”,如果三声以后再没有人加价的时候 ,主持人将根据保留价决定是否成交 ,主持人将宣布成交  。

 4 、价高者中标 ,竞价幅度由主持人现场情况确定      。

 5、若征集到一家意向人报名时 ,则采取协议方式竞租。

 6、同等条件下 ,原承租户具有优先权。

 7     、其它相关竞租程序按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执行 。

 九   、竞租时间  :2024年10月18日下午15:00对标的实施竞租。

 十  、咨询电话 :

 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            唐先生  :0832-3990436

 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周先生  :0832-3960933

 附件 :【发展建设集团招标信息】


网站地图